2013年1月1日,《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正式實施。預包裝食品應在標簽上強制標示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4種營養成分和能量含量及其占營養素參考值百分比。國家二級營養師穆亞敏告訴記者,食品營養標簽規范,可以讓市民更好選擇適合自己的食物。
記者昨日也走訪永輝超市國棉店、新華都五四路店等超市發現,多數預包裝食品已經按照要求,標記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鈉和能量含量等信息。在一款牛奶飲品外包裝上,記者看到,除了標記強制標記的5種營養成分外,還標記了維生素E、鈣、鉀等營養元素信息。
“2013年1月1日后生產的預包裝食品,外包裝沒有營養標簽將不能銷售。”福州市質監局相關人士告訴記者,而2013年1月1日之前生產的預包裝食品,未按照規范標記營養成分,但是在保質期內,還能繼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