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規定,對于2012年銷售額達到15億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銷售額的百貨零售、超市賣場、家電賣場,每戶給予10萬元獎勵。2012年銷售額首次突破10億元的,給予10萬元上臺階獎勵;首次突破15億元的,給予15萬元上臺階獎勵。
為了鼓勵企業年初銷售,增加城市夜間消費活躍度,在《措施》實施期間,對企業因延長營業時間同比增加的電費部分,給予50%補助。
對于納入2012年度市級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管理的商業綜合體和規劃內商品市場項目,凡其商業設施于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并投入運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