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吃得放心
上周末一早,記者在超市發超市雙榆樹店的小湯山蔬菜專柜前買菜時,遇到了一對中年夫婦,本已買了一把韭菜,但在看到了小湯山品牌蔬菜的貨架上也有韭菜時,馬上就改變了主意,換上了小湯山的蔬菜,男主人還小聲地說:價錢差不多,還是買品牌菜更放心一些。據了解,小湯山蔬菜的品種也比以前增加了許多,滿滿兩個貨架上碼滿了各種蔬菜,僅小湯山的品牌蔬菜就有幾十種。其他品牌的蔬菜也不下十來種。
為了了解這些堆如小山似的品牌蔬菜銷售得怎樣,記者連續幾個晚上在七八點鐘的時候前往超市,觀察發現,小湯山蔬菜柜臺上的蔬菜基本上已經賣的所剩無幾了,而且記者粗粗地估算了一下,比起同樣品牌的有機蔬菜等通過認證的蔬菜或是那些沒有品牌的蔬菜,可以說賣得最好,最受消費者的歡迎。
據小湯山蔬菜柜臺前負責理貨的人員介紹,這里目前已經出現了不少忠誠的消費者。據他們的觀察和了解,來這里買菜的大多是附近的教師、科研人員、企事業單位干部、國家公務員和私企職員,這部分人的比例占86%。他們來買品牌蔬菜圖的就是放心。
是不是真的讓人放心呢?記者發現,在小湯山蔬菜的每一個包裝袋上,都標有蔬菜基地的名稱、聯系電話等,有的還貼有產品質量追溯碼,電話、網站查詢或是可在超市現場設立的追溯機上顯示信息等寫的一應俱全,但是并不是每個超市都配備了追溯機可以當場查詢,而且標有追溯碼的蔬菜也僅是個別的。
按照標志上的電話,記者查詢了一下所買油菜的相關數據,包括出自哪家種植戶、種植戶施肥施藥的記錄等。據小湯山蔬菜基地相關人員介紹,該基地非常重視全程質量監控,已經建立了完善的產、科、銷檔案,實行從土地到餐桌的全程跟蹤體系,保證了公司所生產的蔬菜質量達標。但由于超市的可查詢追溯儀器由市農委設立,目前北京僅有10臺在超市上應用,其他的則可通過電話或上網查詢。
當問到“為什么同是小湯山蔬菜,有的有綠色標志,有的有有機標志,與這些只有品牌標志的蔬菜在品質上有什么區別”時,該人員解釋說,在品質上應該沒有太大的區別,都能保證質量,安全可追溯。所不同的是有機或綠色標志要進行相關的質量標準認證,符合相關的標準才能獲得相應的標志,而這些認證都是需要相關費用的。也正是由于此,有機蔬菜等要比一般的品牌蔬菜貴一些。
而據了解,在最近的一次有關機構對有機食品的了解程度、購買的頻率和選擇、對有機蔬菜的感覺、對有機蔬菜價格的評價、對有機蔬菜的期望等等方面進行的調查顯示,很了解和不太了解的各占五分之一左右,而比較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各占約三分之一。說明盲目購買有機蔬菜的消費者很少,這與一年前報道的在北京和上海的有機蔬菜市場調研中大部分購買者都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的結果相比,已經有了極為明顯的進步。
據介紹,在超市銷售的有機蔬菜價格比附近銷售的常規菜高50%到150%,平均高100%。而上海、北京的超市內銷售的有機蔬菜價格一般都要高出2~4倍,最高的達10倍。有40%的顧客認為有機蔬菜價格基本合理,而將近60%的顧客則認為比較貴或太貴。
調查還顯示,將近半數的消費者認為有機食品的價格以高20%~30%為宜,四分之一的消費者認為可高40%~70%,另四分之一則認為只應高10%~15%。在價格上升最高承受度方面,80%的消費者認為應在10%~30%之間,其余五分之一的消費者可承受的上升幅度是40%~90%。也許正是由于品牌蔬菜的質量、安全可追溯以及價格等方面的優勢,更能滿足消費者的食品消費需求,也使得品牌蔬菜近來成為了包括工薪階層進超市買菜的首選。
超市食品安全好把關
品牌蔬菜不但受到消費者的歡迎,各地的超市也看好了這一蔬菜生鮮經營的新模式。因為相對于一般的非品牌的蔬菜經銷商來說,超市對品牌蔬菜經銷商更便于進行標準化管理。說到對超市品牌蔬菜的安全管理,首先要歸功于產地編碼證制度,這一制度的建立為超市農產品準入制的建立打下了基礎。除了北京小湯山蔬菜基地外,北京乃至全國各地的農業品牌化產業都在推行這一制度。僅以石家莊為例,石家莊市已對藁城、欒城、高邑、無極、正定、鹿泉等6個蔬菜大縣(市)的近60萬畝蔬菜實行了產地編碼證制度,產地編碼證為名片大小的綠色膠貼紙,上面分別印有該菜種的生產基地、溯源編碼以及負責人等。
據石家莊市無公害農產品管理辦公室副主任李學敏介紹,蔬菜產地編碼證的實行,對于保證蔬菜從生產到餐桌的全程安全意義重大。因為蔬菜從地頭裝箱開始,哪個村、哪個大棚、哪個人管理的這些生產信息都將編成代碼,被填入溯源編碼中。在以后的任何銷售環節中,一旦檢驗出存在質量問題,都可以憑借產地編碼證直接追究最初責任人。
超市對這些來自蔬菜基地、可追溯的蔬菜的管理,在制度化方面相對要強很多,在最近商務部草擬的《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中,超市應當建立的管理制度包括了協議準入制度、經銷商管理制度、索證索票制度、購銷臺賬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五項必須建立和健全的制度。
而所謂的制定協議準入制度,就是各級市場應與入市經銷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明確食品經營的安全責任,特別是在檢驗檢疫方面建立制度,鼓勵市場與食品生產基地、食品加工廠“場地掛鉤”、“場廠掛鉤”,建立直供關系。這些措施不只是為事后追究提供了便利,還能夠在事前把關。
而這當然也要有一個整體環境的支持。就像專家指出的,就目前情況看,以我國食品生產加工多為家庭小作坊的特點來說,百姓的食品安全指望人們的道德自覺顯然還很困難;而如果只寄望于政府監管部門這一個執法主體,同樣也是不可能的。如果將食品安全由“單一監管主體”轉向“多元監管主體”,或許能從根本上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比如一家一戶作坊生產的食品,有必要在當地政府的主導與監督下,逐步過渡到歸集負責的品牌制、代碼制,使“無品牌不準入市,有品牌必有檔案”成為食品業鐵律,出了問題時,食品生產、批發環節的監管者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品牌蔬菜的誕生也許正是符合這一規律的。
經營品牌蔬菜也有利于超市建立購銷臺賬制度,要求經銷商如實記錄每種食品的生產者、品名、進貨時間、產地來源、規格、質量等級、數量等內容;從事批發業務的,還要記錄銷售的對象、聯系方式、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對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場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并記錄在案,并可及時依法報相關部門處理。
近日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湖北省政府法制辦制定的《湖北省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食品出現質量問題,不僅生產者、加工者要負責任,出售食品的超市、集貿市場也要負連帶責任。此辦法正在加緊落實中。不難看出,超市品牌化蔬菜生鮮的經營必將隨著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而蓬勃發展起來。